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旷世奇书《参谋助手论–为首长服务的艺术》

Tuesday, August 4th, 2009

1、近日,一本出版于1994年的图书被人们挖掘出来,作者王怀志、郭政,当时印量只有3000册。这就是被称为旷世奇书的:《参谋助手论–为首长服务的艺术》。

2、这本书之所以奇,是因为它写得大胆、直白、真诚。把中国军事化行政的规则与潜规则一一揭示,如数家珍,娓娓道来。

3、书中说,秘书岗位之所以重要,因为秘书是首长最信任的人,也是最容易被提拔和重用的人。说得多么明白淳朴。

4、鉴于中国的整套政治体制,都是从军事化体制演变而来,保留了很多军队的特征,所以研究这本书的意义就特别重大。

5、中国的官本位制在共产党治下逐渐演化成“首长本位制”,秘书不仅是一种职业,而且是一切所有臣民的象征。为首长服务的艺术,就是中国1949之后的新论语,新道德。

6、书中说,下棋打球要让着首长。有的首长心宽体胖,打乒乓球时,不要总是扣球,让首长接不到球,弯腰捡球。应多放高球,让领导扣。打篮球时,不要总盖首长的帽,要让他多投进几个。

7、书中很具体地传授当秘书的技巧:你一推门,看到首长正跟家属打情骂俏,你要假装撞在门上,或者摔了一跤,然后揉碰撞的部位,弄出动静,让首长认为你没有发现他们,而是他们发现了你,这样便于首长和家属回归严肃的状态。

8、秘书对首长跟自己年龄相仿的女儿或者儿媳,一定要庄重严肃,不能调笑打闹,无外人在场,不要单独在一起。有一秘书,经常跟首长儿媳在厨房里做饭,没多久,他就不再是秘书了。

9、这本书并不完全是一本奴才书,它讲到了尊严。秘书是首长的秘书,不是首长子女的秘书。一定要保持尊严,不卑不亢。秘书是首长子女的长辈或朋友,不是他们的佣人。这点要格外注意。有一位秘书,看领导子女打牌,领导儿子要水喝,悄悄茶缸,秘书就去倒了。后来成了领导子女的跟班,被同僚瞧不起。另一位秘书,面对首长儿子要求他代为捉刀写材料的要求时,正色道:“我是首长的秘书,不是为你服务的。况且我还要连夜为首长写稿子,你自己的事自己干。”首长儿子只好作罢,日后对秘书更加敬重。

10、这样一本奇书,是中国当代政治的缩影,胜过一切冠冕堂皇的说教,对于研究中国政治、公共管理的人来说,是不可或缺的活教材。

11、本书片段摘录,请详见这里

kindle书影–贪吃者请进

Sunday, July 19th, 2009

1、我相信一本好书多少能促成阅读者的改变。自从我读The End of Overeating以来,对食谱的认识有了革命性的飞跃,我自觉地杜绝过量盐、糖、油脂的摄入。

2、这本书可以翻译成《饕餮的终结》(The end of overeating),纽约时报畅销书非虚构类第五名,目前已经阅读了一半。

3、餐饮食品业的秘诀就三个:盐、糖、脂肪。不但西方如此,中国更甚之。有一道菜叫手撕包心菜,看上去像蔬菜,其实都是油渣,脂肪含量不亚于红烧肉。除非自己做饭,三样东西都会无可避免地摄入过量,糖,盐,脂肪,因为这三者就是整个食品产业牢牢拴住食客的魔力所在。随便想想你爱吃的一道菜,哪个不是由这三样构成的。

4、明白不可能直接把一包糖和一块奶油塞给顾客,餐饮业花费了很长时间学会用最高效的办法,把糖、盐和油脂整合进他们的食品中。

5、从这个意义上讲,星巴克不是个买咖啡的,丫分明是个卖糖和奶油的!

6、如果你再吃巨无霸的时候要小心了,它的面包里可不只是面粉和盐,还包括谷物果糖、豆油、和其他方法提炼出的油脂。糖加脂肪并非是美国食品的专利,日本的天妇罗,把虾裹上蛋醋和糖一起榨,然后再蘸着甜酱一起吃,那就是脂肪+糖+脂肪!

7、看了这书,我进餐馆特别留意每道菜的成分。有一天中午点了上汤菠菜、番茄蛋面,很素吧。但菠菜放了高汤、火腿、松花蛋、海米。面放了咸菜。成分:油脂和盐和盐!我曾天真地以为餐馆里的蔬菜是健康食品,现在终于明白,很多时候不过是伪装d的脂肪、糖和盐罢了。比如土豆,那就是一个个糖疙瘩呀。粤菜的高汤、深井烧鹅、满是油脂的各类肉丸,也健康不到哪儿去吧。唯一可以信赖的大概就是白粥了。

8、无论是小白鼠,还是人类,都无法抗拒美味的诱惑,心理学家研究的结果是,食物在人大脑中激起的反应,跟可卡因并无二致。

9、全球餐饮业都不可避免走向娱乐化,以便持续地制造味觉刺激和视觉刺激。不幸的是,人在这方面是不免疫的。

10、工作生活压力增大,人们越来越倾向于从吃喝中寻找逃避。

11、疗救的办法不是没有,那就是改变饮食习惯。具体的改变办法,我还没有读到那里。不过,我想能够认识到食品餐饮业的问题,对自己多进行一些恐惧教育,是改变贪吃的第一步吧。

与kindle有关

Sunday, July 19th, 2009

1、你也许会问,为什么你最近的博客总是说kindle,原因很明白,kindle已经占据了我的生活,我晚上捧着它睡去,早晨抱着它冲进厕所,走到哪儿都背着它。

2、经过了两周的琢磨,我刚刚发现kindle最基础也是最实用的一个功能,阅读txt文本文件。其实根本不需要去购买任何英文报刊,只需要把你觉得好看的文章都拷贝下来,存到记事本中,然后放进kindle,就可以享受电子墨水带来的悦读体验了。

3、用这个办法,我昨夜把英国卫报、美国新闻周刊、时代周刊、连线杂志等报刊中感兴趣的文章都存进kindle里,今天在床上几乎读完了。

4、我还做了一件对自己功德无量的事,到普利策网站,把2009年获奖的所有新闻作品都转换成了文本文件,存进kindle,这将是我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精神食粮。

5、最近美国亚马逊做了一件搞笑的蠢事,悄悄利用无线网络连接一些用户的kindle,把他们购买的奥威尔的《1984》和《动物庄园》给删掉了。理由是卖这两本书的公司,没有获得奥威尔的版权。虽然亚马逊把买书钱退给用户,但此举还是激起了很多愤怒的抗议。有人说,这好比席梦舒斯特公司,在你夜里睡觉的时候,偷偷溜进书房,把你买的书取了回去,并在桌子上放了张支票。不过,亚马逊发誓以后不再这么干了。

6、kindle不但能拯救我下降的视力,还能保护我咔咔作响的颈椎,购入这么好的东西,即使连不了网,也是我近年来做的最赚的一笔买卖。

7、从今天起做个幸福的人,拷贝粘贴看kindle,

逍遥游

Friday, July 17th, 2009

那时候我还是一个少年,我坐在海滩上,捧着图书馆借来的《庄子今注今译》,津津有味地朗读第一篇《逍遥游》:“北溟有鱼,其名为鲲。”一边背诵,一边抬起头,盯着远处大海里的礁石,仿佛那些石头都会飞起来。“鹏之背,不知几千里也。”

20年过去了,整本庄子我只读到《齐物论》,也就是第二篇。我对经典有一种本能的抗拒,总是浅尝辄止,《圣经》至今都没读一遍,《论语》勉强读了60%,也就是200多字的《般若波罗密多心经》完整读过几遍。但这不妨碍我对经典的喜爱。在所有国学经典中,我最喜爱的就是中华书局版的《庄子今注今译》。

这本书的作者是陈鼓应在我们那一代大学生心里的地位,就像陈冠希在现在大学生心里的地位一样。他虽不是一代宗师,但却是一个优秀的播种者。

所以,40度高温的今天,当我在书店里看到《庄子今注今译》最新修订重排版的时候,毫不犹豫地买了下来。

我们知道,中华书局、上海古籍的图书,由于大部分是80年代铅字排版的产物,多年重印字迹已经开始漫漶不清。这次重排版,我感觉用扫描和OCR,再用激光重排,字迹清丽,纸张饱满,令人爱不释手。

风华说得对,电子书无论如何也无法取代纸质书。只有捧起这册陈鼓应,少年时代的那个清瘦的小伙子才穿越而来,轻蔑地打量了这个胖子一眼,拉着女同学的手,踏浪而去。耳边空留下朗朗的书声:

“野马也,尘埃也,生物之息相吹也。天之苍苍,其正色邪?其远而无所至极邪?”


Kindle之火焰

Sunday, July 5th, 2009

我记得但丁《神曲》开篇的第一句话:“在我人生的半途中,我迷失在幽暗的森林里,我从正道上迷失了。”“在三十五岁那一年,我发现自己站在一片幽暗的树林里。”

我早已迷失,找不到目标,找不到方向。读书对于我是无情世界的温情,绝望境地的希望,是无声的叹息,是沉迷的鸦片。然而,直到有一天,我发现自己连书都读不下去了。

原因之一,书太多了。临到搬家,我才发现,我的藏书太多了,就像贪官被双规,才发现小秘太多一样。我光在报社就存了满满四个书架的书,在住处的书加起来也有两个书架。不但陈年藏书读不完,新书还在源源不断地增长。以昨天为例,我只不过到浙大西溪校区转了一圈,就背了五本书回来。书买得起,但存储不起,以一个书架占地1平方米,放书300本计算,杭州目前的房价是1.5万/平方,每本书的仓储成本就是50元。这样下去,我不破产才怪呢。

原因之二,阅读习惯变了。我现在每天大量的时间是进行电子阅读。典型的一天是这样开始的,睡眼惺忪,我就打开手机,连上网,看博客留言,看新浪、腾讯有什么重要新闻。来到办公室,把所有订阅的博客都看一遍,同时在微博客上获得资讯。还有时间,就看看纽约时报Reader 2.0。也只有在临睡觉之前,才翻一下纸质书籍。阅读电子化、碎片化,使我不可能获得完整的知识,对资讯都是浮光掠影的了解,然后再炫耀式地发布。而我自己,变成了一个空荡荡的隧道,火车载着货物飞驰而去,才知道自己什么都没留下。

原因之三,错误的爱好。我一度迷上了摄影,而忘记了摄影是最没技术含量的爱好。摄影近些年之所以在中国勃兴,那是因为很多人从小就没有什么艺术方面的技能。画画他们不会,乐器他们不懂,等长大后发现一无所长,忽然,他们发现,玩摄影最立竿见影。这玩意基本不需要任何训练,只要买个好相机,把人和景框进去,就可以开始“创作”。还有不少人开着越野车,载着相机奔向深山老林、雪域冰峰,一遍污染环境,一遍拍摄所谓的风景。事实上他们所拍的风景比一张明信片还要廉价。

综上,让我深切体会到改变的必要。

就像但丁遇到维吉尔一样,我也遇到了上进青年一毛不拔。是他让我知道了世界上有一种比徕卡相机更好的东西,那就是Kindle.

Kindle,在英语里是“点燃火焰”的意思。它是美国亚马逊出品的一款电子书阅览器,形状如同一本书大小,带6英寸(或10寸)显示屏,最大的卖点有三个:

1、使用电子墨水(E-INK)技术,跟电脑屏幕完全不同,不反光,不伤眼,比印在纸上的文字还要清晰,跟凝视你爱人的眼睛一样舒服。对于每天十几个小时盯着显示器,眼睛半瞎的读书人来说,没有比这个更吸引人的了。

2、可以直接从亚马逊买Kindle版的图书,如果你是身在美国,你有福了,Kindle可以直接连接亚马逊专用无线网络,付款后,书会自动传到Kindle上。如果你身在中国,也不要灰心,同样可以通过迂回下载的办法,买到Kindle版图书。那么究竟有多少读书提供这种电子版呢?30万册。而且越是新鲜的图书,越是畅销的图书,越有Kindle版。

3、价钱便宜。Kindle版的图书,基本采取统一定价策略,9.99美元,也就是70元RMB,也就是一个肯德基外带全家桶的价钱,就可以买到《纽约时报》畅销书榜上最新的任何一本书。如果这还不足以让你心动,那么,请你去看你的《鬼吹灯》吧。

那么国内怎样才能买到Kindle?亚马逊的kindle针对美国用户,跟iPhone一样,你有钱也不卖给你。那怎么办呢?为什么要问呢?难道你不知道世界上有个最大的网店叫淘宝。

现在Kindle产品有三代,老版已经停售了,最新的Kindle dx经常断货,同时开本太大太重,价格也贵,不推荐购买。

那么剩下的选择就简单了,Kindle 2,你可以到淘宝店去看看,昨夜我就是在这里下的单。

请看下篇,Kindle问答。